欢迎光临全国ISO体系认证网
值得信赖的企业ISO认证招投标必备全国34个省市均可办理
全国咨询热线:199-3586-9001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

苏州一认证机构因超批准范围和审核员不具备资质违规发证被罚23.5万!

时间:2026-08-10 10:26:53 点击:2113次

2026年7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6﹞17号),浙江致*认证有限公司因超服务认证范围颁发证书,审核时间不足,审核员不具备相关资质,被罚23.5万。

违法事实:

一、当事人在尚未取得服务认证批准证书的情况下,对浙江工信合能源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邢台麓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铁岭鑫隆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开展了高技术服务业服务质量评价认证,颁发了“节能技术服务评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存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二、当事人在审核时间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对宁波和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展定期监督审核;在未明确认证范围边界的情况下对87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认证活动,并颁发了认证证书;在相关审核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对瑞安市鹏达鞋业有限公司、浙江普朗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华仕通(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州丝艺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认证审核,并颁发了认证证书,存在减少、遗漏认证规则程序从事认证活动。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

(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5000元;对减少、遗漏认证程序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00元。

以上合计处以罚款23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据了解,浙江致*认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022年10月取得认监委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批准号:CNCA-R-2022-1115,认证资质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告知承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告知承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告知承诺)。

该认证机构在2025年度国家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报中,被列为存在严重问题的4家认证机构之一,存在问题如下:

(1)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涉及3张服务认证证书;

(2)违规颁发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涉及87家企业共计87张认证证书;

(3)12个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审核组没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4)1个管理体系认证项目,审核计划安排1天审核4个部门和4个在建项目,审核有效性存在严重问题。

企业分站: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更多分站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