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国ISO体系认证网
值得信赖的企业ISO认证招投标必备全国34个省市均可办理
全国咨询热线:199-3586-9001
当前位置:首页>>认证知识

浙江2026新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高频疑问解答

时间:2025-12-05 13:56:29 点击:4102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下半年发布了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该规则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规,官方也针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下面将为为大家重点梳理其中企业最需要关注的核心变化内容。

一、认证机构与审核人员管理类

1. 审核员 180 天现场审核限制与 50 张证书匹配要求,涵盖哪些管理体系?

——“包括 QMS 在内的管理体系” 指国家统一推行的所有管理体系认证,及认证机构备案在管理体系类别内的认证项目,包含食品农产品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需注意:

180 天统计包含实习审核员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人日,但不含境外审核人日;

50 张证书含所有管理体系有效证书,子证书单独计算,该要求放宽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达标。

2. 境外审核员在境内开展审核需满足什么条件?

——需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确认资质,并严格遵守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全部要求,无特殊豁免条款。

3. 兼职审核员与退休技术专家如何标注工作单位?

——暂无工作单位的:按社保缴纳单位填写,未缴纳社保则填 “无”;

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单位并注明 “已退休”。

4. 审核员专业领域能力如何评定?学历前工作经历算吗?

——专业工作经历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后计算,学历前经历不可作为评定依据。获证可通过 5 种途径(满足其一即可),高 / 中低风险领域要求不同:

途径         中低风险领域         高风险领域        
相关专业毕业          
大专+1年质量工作经历          
大专+3年/本科+2年质量工作经历          
非相关专业毕业          
大专+3年质量工作经历          
高级职称          
相关职称          
中级职称          
6次20人日审核          
相关审核经历质量标准技术经历          
4次10人日审核          
2项相关经历          

5. 认证机构开展特定行业认证,认证决定人员有何要求?

——对 IATF 16949(汽车)、ISO 22163(铁路)等不直接依据 ISO 9001/GB/T 19001 的认证:

必须为认证机构专职人员;

不得担任审核组成员;

能力符合资质审批要求,且认证决定须由境内工作人员做出。

二、企业认证实务操作类

6. 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前,能否计入 QMS 运行时间?

——不能。QMS 需运行满 3 个月的证据,必须从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始计算,之前的运行时间不予认可。

7. 证书被撤销后,企业多久能重新申请认证?

——因自身原因导致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的,未满一年时,任何认证机构(含原发证机构)均不得受理其新申请。

8. 企业日常工作不满 8 小时,如何配合审核?

——认证机构需与企业协商调整工作时间至 8 小时 / 天,确保满足审核时长要求,并保留相关协商记录备查。

9. 审核时间最多能减少多少?有哪些限制条件?

——仅因 “低风险领域” 可减少 10%(以附录 B 规定时间为基准);

叠加其他合理理由的,总减少量不得超过 30% ,无例外情况。

10. 小企业审核人日有何变化?认证成本会增加吗?

——新版规则将 15 人以下企业归为同一档,审核人日从原 1.5-2 天统一提升至2.5 天,同时一二阶段审核间隔不少于 5 天,可能导致小企业认证成本上升。

11. 最高管理者不参与体系工作,会影响认证结果吗?

——会。若最高管理者不熟悉质量方针、目标,或未亲自参与 QMS 实施,认证审核将直接不予通过。

三、证书与审核流程管理类

12. 第一阶段审核能否非现场实施?需满足什么条件?

——仅当企业已持有本认证机构颁发的其他管理体系有效证书时,第一阶段可非现场实施;持有产品 / 服务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

13. 认证证书上的标准依据如何标注?能只写标准号吗?

——不能。需同时列明标准名称和标准号(如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否则不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4. 认证机构能否调整业务范围的风险类型?

——可在附录 A 基础上进一步细分 39 大类业务范围的风险等级;

有合理理由时可调整风险类型,但高风险领域不得调整为低风险。

15. 认证证书编号如何编制?认可机构代码从哪获取?

——内资机构:批准流水号<1000 的取后 3 位,≥1000 的取后 4 位;

外资机构:“F + 批准号后 3 位”(不足补 0);

认可机构代码:参考认证认可业务信息平台的《基础代码表》中 “认可标志分类代码”,未通过认可则填 “00”。

16. 境外组织在中国有分场所,认证需遵守本规则吗?

——只要认证活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境内分场所),就必须遵守《认证认可条例》及新版规则。

17. 认证机构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吗?费用支付有何要求?

——必须公开收费标准;

费用需由认证委托人直接支付给认证机构,禁止第三方代付等违规形式。

18. 企业能否用 “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 做宣传?

——不能。新版规则明确禁止以该表述或近似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具体替代表述需以监管部门后续指引为准。

附:关键时间节点提醒

实施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旧版规则废止;

过渡期:2025 年 8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新旧规则并行;

证书匹配要求宽限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需满足 “审核员人均≤50 张证书”。

企业分站: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更多分站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