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国ISO体系认证网
值得信赖的企业ISO认证招投标必备全国34个省市均可办理
全国咨询热线:199-3586-9001
当前位置:首页>>认证知识

企业申请和取得认证资格的主要程序

时间:2024-08-14 16:22:15 点击:1613次

申请和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主要程序如下:

①提出申请意向。企业向有关认证委员会口头提出申请认证意向,询问需要了解的事项,并索取有关资料。

②咨询(非必要程序)。如果企业有需要,可向咨询机构提出咨询请求,咨询机构派专家指导企业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手册,进行质量体系审核(预检查)。

③提出正式申请。企业填写认证申请书(可向认证委员会索取统一印制的空白申请表)。附上质量手册,寄交(或送交)有关的认证委员会。

④认证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同意后向企业发出接受申请通知书,告知应缴纳的费用。

⑤企业按通知书的要求缴纳费用。

⑥认证委员会任命一个检查组,负责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将检查组名单通知申请企业。

⑦检查组审查企业提交的质量手册是否满足GB/T 19001-ISO 9001的要求;如不满足,向申请企业提出,请其修改或提供补充材料,直到基本满足为止。

⑧检查组长制订检查计划并发给申请企业一份,计划内容包括:被检查方的名称和地址,检查组成员,检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检查日期,检查活动安排以及保密声明。

⑨各检查员对自己所承担的检查部门编制检查表。

⑩检查组去现场检查,依据是GB/T 19001-ISO 9001和企业的质量手册,检查和评定申请企业质量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质量手册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前;由检查组长向企业领导报告检查评定的初步结果,告知“推荐”、“推迟推荐”或“下推荐”的结论。

检查组离厂前抽取样品并封样,由企业(或检查组)递交指定的检验机构,并寄交检验费。

如果是“推迟推荐”、企业应制定纠正措施,在检查组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达到满意的效果,并将纠正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检查组长。

检查组长审查企业提交的纠正措施报告,必要时去现场复查,达到要求时即可推荐。

检查组编写并向认证委员会提交质量体系检查报告。

检查机构根据认证委员会的要求检验产品样品,向委员会提出校验报告,并由委员会寄送申请企业一份。

认证委员会审查质量体系检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符合认证条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要求时,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许可在今后出厂的申请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向申请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推荐的原因。

企业坚持并不断改进质量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接受认证委员会的定期监督复查,包括质量体系维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企业分站: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更多分站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