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全国ISO体系认证网
值得信赖的企业ISO认证招投标必备全国34个省市均可办理
全国咨询热线:199-3586-9001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

福建新版认证人员注册考试大纲解读

时间:2025-03-10 11:32:50 点击:6295次

近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发布了认证人员注册考试新版考试大纲,新版考试大纲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旧版考试大纲同时废止。为了帮助考生做好备考和了解新旧版考试大纲之间的差异,CCAA在近期做出详细解读。

通用考试科目

认证人员注册考试通用考试科目一共4个,包括认证通用基础、管理体系认证基础、产品认证基础、服务认证基础。这4个通用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新版与旧版相比,考试题型及分值设置、考试时间设置、考试内容的知识框架没有发生变化,仅对部分考试内容作了适宜调整。

01、认证通用基础考试大纲

认证通用基础考试大纲新版与旧版相比,考试内容主要有四方面变化:1)合格评定有关的术语与定义中,增加与贸易和法规有关的术语和定义。2)增加合格评定功能法的监督的基本概念与方法考点。3)认证类型及基本特征考点中,增加“服务认证、过程认证、人员认证等”考核要求。4)增加对合格评定与认证基础概念的理解及方法应用要求。

02、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大纲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大纲新版与旧版相比,对考试内容中的管理体系专项认证技术、管理体系审核通用知识和技术在审核中的应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其在审核中的应用部分有适当调整。具体变化内容主要有这些方面:1)管理体系专项认证技术:增加“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审核方法”内容。2)管理体系审核通用知识和技术在审核中的应用:主要对文字的描述方式进行完善,描述更加清晰,强调了审核各阶段审核通用知识的应用,明确了“审核活动的准备”。3)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其在审核中的应用:增加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考核要求。

03、产品认证基础考试大纲

新版产品认证基础考试大纲对法律法规的考核要求去掉“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明确了对法律法规的考核范围。

04、服务认证基础考试大纲

新版服务认证基础考试大纲增加对“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相关人员注册与管理要求”的考核要求。

专业考试科目

认证人员注册考试专业考试科目一共13个,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环境管理体系基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能源管理体系基础、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有机产品认证基础、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森林管理体系基础、建筑施工领域专业。专业考试科目主要在注册相应认证领域实习级别时考核(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考试科目除外,该科目适用于审核员级别)。这13个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框架一致,考试内容统一划分为三部分:标准知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本次考试大纲修订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认证行业专业化、公信力建设要求,以引导考生注重认证专业技术理论的学习和认证实践能力的提升,选拔高水平的从业人员进入认证行业,本次考试大纲修订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等13个专业领域考试科目增加主观题型问答题、案例题,加强对考生在认证标准、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理解应用能力的考核力度,更加关注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01、专业领域考试科目增加主观题并调整考试时间

对这13个考试科目统一重新设置了考试题型和数量,调整为单选题30个(每题1分)、多选题10个(每题2分)、判断题10个(每题1分)、问答题2个(每题10分)、案例题4个(每题5分)。这13个专业领域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全部由1.5小时调整为2小时。

02、对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全面梳理并适当调整

对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全面梳理,对标准和法律法规存在已换版、失效的进行替换或删除,新增了部分与认证工作紧密相关的知识,13个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变化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1)在标准知识方面,GB/T19001标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增加对标准理解和审核中需经常应用的缺陷、设计和开发、文件、记录、评审、检验、返工、返修。增加了GB/T19025《质量管理 能力管理和人员发展指南》、GB/T 19028《质量管理 人员积极参与指南》两个指南。

(2)在专业知识方面,增加了GB/T19004《质量管理 组织的质量 实现持续成功指南》附录A、GB/T19024《质量管理 实现财务和经济效益的指南》附录A。

(3)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二)环境管理体系基础

(1)专业知识增加了温室气体排放及控制的相关知识。

(2)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内容;删除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1)标准知识增加了解基于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南性标准GB/T 4500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工作中的心理健康安全:管理社会心理风险 指南》、GB/T 45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小型组织实施GB/T 45001-2020指南》。

(2)专业知识方面,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对3.2d)注中所举例的需掌握的基础性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了调整。

(3)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GB/T 45001标准引言中明确的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基础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共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

(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1)在标准知识方面,增加了GB/T 27404《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GB/T 27405《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微生物检测》、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修改为最新版国际标准。删除“掌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2)在法规知识方面,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五)能源管理体系基础

(1)在标准知识方面,增加了GB/T 31341《节能评估技术导则》、GB/T 36713 《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GB/T 39532 《能源绩效测量和验证指南》、GB/T 39775《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同时删除了GB/T 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2)在专业知识方面,增加了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及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部分国家发布的与能源消耗有关的标准信息。

(3)在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删除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六)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1)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方面,变更理解信息安全有关标准的要求中的GB/Z20986《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为GB/T2098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

(2)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删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

(1)在标准知识方面,增加了ISO/IEC 20000-10:2018《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0部分:概念和词汇》、ISO/IEC 20000-5《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5部分ISO/IEC 20000-1实施指南》、ISO/IEC TS 20000-11《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1部分:ISO/IEC 20000-1与服务管理框架之间关系的指南:ITIL》、ISO/IEC TS 20000-14《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4部分:ISO/IEC 20000-1服务集成和管理应用指南》、ISO/IEC TS 20000-1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5部分:敏捷和DevOps原则在服务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指南》、ISO/IEC TR 20000-17《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7部分:基于ISO/IEC 20000-1:2018的服务管理系统的实际应用场景》,并对部分描述以及顺序做了调整。删除了ISO/IEC 20000-4《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4部分 过程参考模型》。

(2)专业知识方面,重新梳理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需要重点理解 专业知识点,对知识点进行了合并描述,新增OSI模型、大数据、移动计算、人工智能等。删除了解ITIL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概况。

(3)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八)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

(1)在标准方面,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修改为最新版国际标准;删除了GB/T 27341、GB/T 27342、GB 12693、GB 23790等不再适用的标准;增加了GB 31650、GB/T 27404、GB/T 27405等标准。

(2)在专业知识方面,由于认证标准中不再使用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定义和条款,删除了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3)法律法规方面,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法规,删除了部分已经作废的部门规章制度。

(九)有机产品认证基础

标准知识增加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

(1)标准知识增加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删除了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2)专业知识增加掌握常见农产品抽样的方法和要求。

(十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

(1)因标准换版,更新了新版GB/T29490《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名称。

(2)法律法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考核要求。

(十二)森林管理体系基础

(1)标准知识方面新增了考核标准的名称,根据开展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标准的学习程度进一步调整和划分,新增了LY/T 2512《中国森林认证 联合认证通用要求》,更新了《中国森林认证 竹林经营》标准号。

(2)法律法规方面删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十三)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1)对原3.2条款进行了调整更新:3.2条款细化为两个子条款,即3.2.1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知识,共5个条款;3.2.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知识,共5个条款。重点突出了工程总承包的专业要求。

(2)依据工程总承包的专业要求,原“3.3建设项目实施(包括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专业技术知识d”条款增加、更新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要求。同时,因建设行业技术进步的政策要求,增加了“e)了解BIM技术及应用”。

(3)在法律法规方面,新版本第“3.4.1法律法规”条款增加、更新了下列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同时删除《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企业分站: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更多分站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993586900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99-3586-9001

二维码
线